- 《对外税法》第6条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于ETF和投资基金份额——这一根本性变革影响着数以百万计的德国投资者
- 未实现收益按虚拟处置收益征税(约26.375%的预提税)——无需出售任何一份份额即触发税负
- 移民至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时,自动适用免费、无限期的递延规则,直至份额实际出售时才缴税
- 马耳他提供非居籍(Non-Dom)身份,境外收入每年仅需支付€15,000定额税——对ETF大额投资者极具吸引力
- 希腊和葡萄牙黄金签证可作为欧盟居留权桥梁,是税务移民规划的战略选择
- 理想的规划应在移民前12–24个月启动——越早启动,筹划空间越大
- 迈雷贝洛咨询以苏黎世和迪拜为基地,为DACH地区客户提供完整的移民结构化方案
什么是《对外税法》第6条规定的离境税?
《对外税法》自1972年起已经存在。最初,第6条仅涵盖《所得税法》(EStG)第17条项下的资本公司股权——即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持有至少1%以上的权益。数十年来,ETF投资者和投资基金持有者未受影响:离开德国时,其累计的账面收益保持税务中性。
这一情况随着《2024年度税务法》发生了改变,该法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大幅扩展了《对外税法》第6条的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德国联邦法规数据库中的《对外税法》第6条
为何自2025年起离境税也适用于ETF?
具体受影响的资产包括:
- UCITS ETF — 追踪MSCI世界指数、标普500、德国DAX等指数的交易所交易指数基金
- 依据《投资税法》设立的主动管理型投资基金
- 特殊投资基金 — 常用于家族办公室和基金会架构
- 符合特定条件的资产管理型合伙企业股权
通常不受影响的包括:低于《所得税法》第17条规定的1%持股门槛的直接股票投资、传统债券及活期存款。加密货币适用独立规则。
实际影响相当显著:根据德国基金协会(BVI)的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底,德国私人投资者持有的投资基金份额总价值超过1.3万亿欧元。其中相当大比例的投资者从未预见到其ETF头寸会被征收离境税。
税务机关如何计算ETF的离境税?
一位来自慕尼黑的ETF投资者的计算示例:
| 项目 | 金额 |
|---|---|
| ETF投资组合价值(离境日市值) | 2,000,000欧元 |
| 税务取得成本(购入价) | 800,000欧元 |
| 虚拟处置收益 | 1,200,000欧元 |
| 预提税26.375% | 316,500欧元 |
| 移民当年应付税款 | 316,500欧元 |
该计算表明:持有200万欧元ETF投资组合、累计收益达120万欧元的投资者,在未经规划的情况下移民时,须向德国税务机关缴纳超过31.6万欧元的税款。同时,他并未出售任何一份份额,也没有新的流动资金来源。
实际操作中还会涉及更多因素:股票型基金的部分免税额(收益的30%免税,实际税率约为18.46%)、往年的预定额税额,以及可能的教会税责任,都会大幅增加计算的复杂性。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或缺地需要进行个性化的税务咨询。
有哪些递延和豁免规则?
选项1:移民至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推荐)
这是迄今为止最有利的方案:移民至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投资者——例如葡萄牙、希腊、马耳他、塞浦路斯、奥地利或荷兰——可享受离境税的自动、无限期递延。该税款仅在ETF份额实际出售时才到期。在此之前:无须支付、无需担保、不计利息。
此规则源于欧洲法院2004年审理的Lasteyrie du Saillant案判决,并通过《2022年度税务法》正式纳入德国法律。对于具有高流动性的投资者而言,这是欧盟成员身份最重要的优势之一。
选项2:第三国移民的分期递延
移民至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如阿联酋、瑞士、加勒比地区)的投资者,可在特定条件下申请7年期分期递延。条件包括:
- 德国与目的地国之间存在双边税收协定(DBA)
- 目的地国向德国提供符合经合组织(OECD)标准的行政协助和信息交换
- 向税务机关提供充分的担保(如银行保证)
- 7年内不得出售或转让这些份额
关于瑞士的重要提示:瑞士并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尽管德国与瑞士之间存在双边税收协定,但移民至瑞士原则上适用离境税立即到期的规定——这是迈雷贝洛咨询在实务中经常遇到的常见误解。瑞士的定额税制(按生活开支征税)使瑞士在长期来看具有吸引力,但在离境时并不能自动解决离境税问题。
选项3:回归规则
在离境后7年内回到德国且期间未出售ETF份额的投资者,可申请撤销已核定的离境税。前提是返回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证明不存在避税意图。
德国ETF投资者如何合法地将离境税降至最低?
策略1:移民前分阶段实现收益
计划在2–3年内移民的投资者,可从现在起逐步出售ETF头寸,充分利用年度储蓄者定额免税额(个人1,000欧元,共同申报夫妇2,000欧元)以及较有利的所得税年度。移民前已缴纳德国预提税的收益,不再计入虚拟处置收益。
策略2:选择欧盟/欧洲经济区目的地国
关键杠杆是目的地国家。移民至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可自动激活无限期递延规则。结合目的地国的有利税制,可创造出极具优势的框架:
- 马耳他:非居籍(Non-Dom)身份——未汇入马耳他的境外收入完全免税;最低税负每年€15,000
- 塞浦路斯:非居籍身份持续17年;证券收益零资本利得税
- 希腊:替代税制——新迁入境外收入者每年€100,000定额税
- 葡萄牙:NHR后续税制(2024年改革)——需个案审查,基金路径通常更有利
策略3:黄金签证作为战略性初始居留地
黄金签证允许投资者在正式完成德国税务离境之前,先在欧盟建立居留权。按照正确顺序应用——先在目的地国建立居留,然后迁移税务重心——即可为充分利用递延规则创造理想的起点。
2026年DACH投资者最佳欧洲黄金签证选项有哪些?
根据亨利居留项目指数2026,希腊黄金签证是全球最受欢迎的居留项目。对于追求税务高效移民规划的DACH投资者而言,以下欧盟项目尤为相关:
希腊黄金签证
投资门槛:在国家初创企业登记册(2026年新增)投资€250,000起,或在希腊房地产投资€400,000–€800,000。作为欧盟居留国,可自动触发德国离境时的递延规则。希腊还为新迁入的境外收入高净值人士提供有吸引力的定额税制。无维持居留的最低居住时间要求。
了解更多希腊黄金签证项目 →
葡萄牙黄金签证
AIMA的处理积压(房地产申请约39个月)令许多申请人却步——但基金路径在12–18个月内即可处理。作为欧盟成员国,葡萄牙仍然是强大的递延候选目的地。2026年2月新当选的António José Seguro总统被视为支持该项目者,强化了该项目的未来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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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耳他永久居留项目(MPRP)
马耳他提供欧盟最具税务优势的框架之一:非居籍身份意味着未汇入马耳他的境外收入可免税。最低税负每年仅€15,000——对持有七位数ETF投资组合的投资者而言是显著优势。马耳他作为欧盟成员国,可激活完整的递延规则。
了解更多马耳他MPRP项目 →
投资入籍作为离境规划辅助策略如何运作?
走得更远的投资者可通过投资入籍(CBI)获得第二国籍。第二国籍能带来:
- 出行自由:独立于地缘政治变化和签证限制
- 资产保护:国际资产的法律架构
- 规划确定性:国籍无期限,可传承给子女
- 灵活性:未来居住决策的最大弹性
就离境税而言:多米尼克(NDF 200,000美元起)、安提瓜(230,000美元)或格林纳达(235,000美元)等加勒比CBI项目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之外。对递延规则而言,居住国才是关键,而非国籍。因此最合理的组合是:欧盟居留权(例如通过黄金签证)加上额外的CBI国籍作为护照多元化方案。
所有当前项目概览:2026年最佳投资入籍项目 →
瑞士定额税制是离境税的解决方案吗?
迈雷贝洛咨询总部设于苏黎世,从第一手实践中熟悉瑞士税务制度的现实。对于希望移民至瑞士的德国投资者,尤其是持有累计收益的大规模ETF投资组合时,审慎的过渡规划至关重要。我们会与德国和瑞士的税务顾问协同,共同构建方案。
常见问题解答:2026年ETF离境税
我何时个人会受到离境税影响?
受影响的情况是:您在过去12年中至少有7年在德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且在离境时持有含有未实现收益的ETF或投资基金份额。投资组合价值没有最低门槛——原则上任何持有基金收益的投资者都可能受影响。在德国纳税不到7年的人士不适用《对外税法》第6条。
该规则是否也适用于基金定投计划?
是。如果您通过每月ETF定投计划累积了份额,所有累计的未实现收益在离境时都需缴税——无论份额是通过定投计划还是一次性投资获得。每次定投有各自的取得成本;总收益由所有累加头寸得出。
如果我迁居欧盟国家并保留ETF,会发生什么?
移民至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时,离境税将自动递延——无利息、无需担保。您必须向德国税务机关报告离境,提交离境税申报表,并继续每年申报份额持有情况。税款本身仅在您实际出售份额时才到期——无论是在5年还是25年后发生。
我可以在离境前通过重组消除ETF收益吗?
《对外税法》第6条并未规定在离境前直接免税中性化的方式。但定向措施可大幅降低税负:利用年度免税额分阶段实现、与其他资本投资的损失抵扣,以及正确税务处理往年预定额税。更复杂的架构(如转让至基金会或家族公司)是可能的,但需要及早规划和税务咨询。
如何开始与迈雷贝洛咨询进行移民规划?
第一步是与我们的专家进行免费的首次会谈。我们分析您的具体情况:投资组合价值与构成、计划的移民目的地、时间框架、家庭情况及个人目标。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量身定制的策略——包括推荐最合适的居留或国籍投资项目,并协调目的地国的税务顾问。迈雷贝洛咨询总部设于苏黎世和迪拜,以99%的成功率服务DACH地区客户。预约免费咨询 →
2025年起将ETF纳入离境税范围并非抽象的法律变更——对于持有大规模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者而言,这可能意味着在移民当年面临六位数甚至七位数的税务要求。若无事先规划,该税款将立即到期,哪怕没有出售过一份份额。
关键变量是目的地国家:移民至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的投资者可自动激活无限期、免息的递延规则——税款仅在份额实际出售时才到期。马耳他和塞浦路斯等国家将这一优势与非居籍(Non-Dom)税制相结合,对未汇入该国的境外收入实质上征收零税。希腊黄金签证或葡萄牙黄金签证可作为正式税务离境德国之前的第一个具体步骤。
迈雷贝洛咨询总部设于苏黎世,深刻理解DACH地区高净值人士的税务现实。我们全面协助移民规划:从选择最合适的居留或国籍投资项目、到法律架构设计、再到与目的地国税务顾问的协调。凭借99%的成功率和超过600个居留案例经验,我们以瑞士精准与个人化的保密服务为您提供支持。


